关于防汛应急响应提高到三级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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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气象水文部门预测,在6号台风“卡努”减弱环流的影响下,10-12日我市将出现大到暴雨天气过程,降雨主要集中在10日至11日。本次降雨中心主要集中在东宁、绥芬河市附近,过程雨量可达80-110毫米左右;穆棱、宁安南部过程雨量50-90毫米;牡丹江市区、宁安北部、海林、林口过程雨量 40-60毫米。预计:牡丹江、穆棱河、绥芬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5~10年一遇。经分析研判,依据《牡丹江市防汛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0日9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从四级提高到三级,各县(市)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。
目前,我市各区域土壤含水量已经饱和或接近饱和,此次降雨过程引发中小河流水位上涨,诱发山洪、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较高。各县(市)区要高度重视本次降雨过程引发的风险,加强对受山洪灾害威胁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组织管理,对受威胁区域人员实施转移安置。各县(市)区和市防指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,密切关注雨情、水情发展,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落实巡查值守、隐患排查、人员避险等防范措施。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刻上岗到位、履职尽责,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。来源|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
编辑| 孙婉坤
监制| 韩秋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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